200套!广州市花都区首批人才公寓开放申请

时间:2023-08-09 11:38:27 来源:大洋网

记者从广州市花都区获悉,为大力实施“智汇花都”聚才行动,扎实推进花都“筑巢引才”工程,充分释放政府公共资源效能,依据《关于加快推进聚才行动的实施意见》(即“智汇花都十条”)《广州市花都区人才公寓实施操作细则》《广州市花都区天馨花园房屋租赁分配实施方案》《广州市花都区天馨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指南》,花都区首批人才公寓于2023年8月7日9:00至2023年8月25日17:00正式接受申请。房源有限共200套,先到先得,欲租从速。

01 房源情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公寓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永富路28号之十一到之十五(天馨花园)

(二)室内配置:

(三)户型与配置明细:

02 申请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申请对象

1.花都区高层次人才;

2.博士(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才、柔性引进人才、高级技师技能人才、优秀外国专家;

3.硕士研究生人才、港澳台青年人才;

4.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技术人才、高级工层级人才。

(二)人才公寓补贴标准

温馨提示:上述费用不含物业与水、电、燃气费。

(三)租金优惠方式

租金优惠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租金优惠可享受最长2年。租住满一年的承租人,凭一年的交款明细(或发票)、租赁合同、人才社保缴纳证明,到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申请相应的租金补贴返还。租住不满一年退租的,结清租金后,可于合同解除后的6个月内申请租金补贴返还。租金补贴申领指南由相关部门另行制订、发布。

03 申请说明

(一)申请时限

第一批房源200套,自2023年8月7日9:00至2023年8月25日17:00接受申请。

(二)租赁期限

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期满后申请主体仍符合天馨花园人才公寓供应条件且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天馨花园住房租赁运营实施机构——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续租申请,经批准可以续租。

(三)申请方式

1.高层次人才、博士(后)以个人(家庭)方式或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若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则由其中一方申请;

2.其他人才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若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则由其中一方所在单位申请。

(四)申请要求

1.申请人在花都区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或居住(持有居住登记回执或广东省居住证、户口本),因来穗寻找工作等情形除外;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和共同居住的子女)在花都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因就近创业就业、子女入学、投靠子女等情形除外;

3.申请时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直管公房或者在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30日内退出正在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直管公房,未享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住房补贴等住房类优惠政策。

(五)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

(1)个人方式申请。个人按照要求,填写《天馨花园房屋租赁申请表》,向天馨花园住房租赁运营实施机构——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租赁申请。

(2)单位整体租赁。单位收集内部需求,汇总申请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验后,向天馨花园住房租赁运营实施机构提交租赁申请。

2.受理审核。天馨花园住房租赁运营实施机构对天馨花园房屋租赁申请采取随到随审,及时汇总天馨花园租赁申请名单及相关汇总材料,同步提交区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初核结果提交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3.网上公示。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符合条件名单(5个工作日)。

4.统筹配租。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统筹配租,并公布分配结果。

5.签订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天馨花园住房租赁运营实施机构——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缴交租金及保证金。

04 申请受理、咨询方式

住房租赁业务受理地址、部门:广州市花都区永富路 28 号天馨花园12栋1楼住房租赁业务前台、花都万物运营部。

业务联系电话:店长(王先生) 18520222301、13060891987。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耿旭静、董业衡 实习生:李嘉怡 通讯员:花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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