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棋牌室内有人突发心脏病死亡
经营者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每日甘肃网6月29日讯据兰州晚报报道棋牌室内,徐某在打牌时与他人发生争执导致心脏病发作。虽然棋牌室经营者积极救助,但徐某不幸死亡,徐某家属将棋牌室经营者告上法庭。棋牌室经营者是否担责?6月27日,西固法院公布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棋牌室经营者无责。
今年3月,应王某邀请,徐某前往王某经营的棋牌室打牌。打牌时,徐某与同在棋牌室的杨某发生争执,导致心脏病发作,当场丧失意识。王某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徐某送医治疗,并跟随至医院协助办理救治手续。遗憾的是,徐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5月,徐某的家属将王某起诉至西固法院,认为王某作为棋牌室的经营者,有义务保障其经营场所内的人员安全。徐某在其经营的棋牌室内与人发生争执,而王某没有进行有效劝阻导致损害结果发生,故王某应对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王某在庭审中辩称,自己经营的棋牌室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棋牌室的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均符合相关法律规范,自己已经尽到了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死者徐某本身患有严重的基础病,自己作为棋牌室经营者,既无法事先预见、也不能避免克服,故自己在徐某死亡的整个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西固法院审理后认为,从公安机关在事发当天所作的调查笔录来看,在场所有人虽然都承认杨某与徐某在打牌时发生过口角争执,但无一人看到双方曾有过肢体接触,所以徐某的死亡系因情绪激动导致心脏病发所致。被告王某虽然是棋牌室的经营者,但在徐某突发疾病后能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跟随至医院协助办理救治手续,已尽到了必要的救助义务,履行了其作为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徐某在争执过程中突发心脏病已经超出了王某对风险的预判能力,不能认定被告王某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据此,西固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表示,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免遭侵害的义务,是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虽然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律赋予经营者的强制性义务,但这一义务并非没有界限,消费者或潜在消费者在经营场所内受到伤害后,应该在厘清责任主体后要求赔偿,而不是一概而论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Copyright © 2015-2022 南非家电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05074号-13 联系邮箱:58 55 97 3@qq.com